我公司开发一小区,小区中有临街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二层以上为住宅用房,总有21层的商住一体房屋一栋。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费用是否发生而不是以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记账基� >咛宓厮担彩堑逼谝丫迪值氖杖牒鸵丫⑸蛴Φ备旱5姆延茫宦卓钕钍欠袷崭叮加Φ弊魑逼诘氖杖牒头延茫彩遣皇粲诘逼诘氖杖牖蚍延茫词箍钕钜言诘逼谑崭叮膊挥Φ弊魑逼诘氖杖牖蚍延谩@纾酒谠な栈蹩�...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例如临时从事建筑安装劳务,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不足4000扣800,4000以上扣除20%的费用后,还能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和附加么?注:财产租赁所得就能扣除缴纳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应该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个人支出行为,不得在税前扣除。 ...
农业生产者将自产的山核桃炒制后销售,能否免缴增值税? 不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05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
我市一商贸企业2008年7月签订“物流自动化系统采购”商务合同,设备于2008年全部运抵企业,并在年底开始部分安装,还有部分安装调试在2009年完成。合同总金额2600多万,其中2008年支付1169万元,2009年支付675万元
第一步:计算出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第二步:计算出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第三步:计算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
我公司外籍人员回国时买了部分办公用品带回公司,我们折合人民币后予以报销,这部分费用能否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规定: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
未达账项:即企业单位与银行之间,对同一经济业务由于凭证的传递上的时间差所形成的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为未收到相关凭证,尚未登记入账的事项 未达账项包括 ①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因而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②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企业尚...
按客户要求制作或订做的标牌、标语牌、广告牌、商店用的挂旗等商店用的美工装饰用品,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第003号)第一条中,对房产的解释如下: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
根据《中华人民共的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记录或者单据,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
甲公司是2010年在厦门注册成立的内资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要求,甲公司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请问,甲公司可否享受该通知
我公司新厂房扩建,与建筑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为包工不包料合同,即“甲供材料”,购买的所有建筑材料都取得了合法的销售发票,建筑施工方对其提供的应税劳务也提供了工程发票,而当地的地税部门要求我单位自己购买的
我公司以生产销售气体为主,销售给客户时,同时收取气瓶租金及其它运杂费,均计入价外费用,为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在使用过程中,气瓶损坏后要向我公司支付气瓶赔款。我公司收到的气瓶赔款是否要交流转
请问,企业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预付货款,在付款时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但其贷款利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预付货款,其贷款利息属于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
公司整体转让一处商业房产(商业房产上面还有住宅,不在转让资产之内),包括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设施,无房产证),请问,其中地下停车位转让收入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受让方是否要缴纳契税?如不
我公司于2006年发生股权投资损失,主管税务机关已经确认,因没有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和投资收益,在当年汇算清缴时就没能直接在税前扣除。请问,我公司可否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