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付款申报中付款银行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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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填写对外付款申报单的“申报号码”;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项下以信用证、托收方式对外付款时,由经办银行填报付款币种金额;

  (3)核对检查申报单的内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银行应退给付款人重新填报;

  (4)付汇前办妥对外付款申报,并将申报人留存联退申报人;

  (5)通过计算机向外汇局报送《对外付款日结单》;

  (6)向外汇局上报申报信息;

  (7)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申报单按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于月后8个工作日内上报同级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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