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外汇登记证的丢失、变更、终止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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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故遗失外汇登记证,应及时向外汇局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查情况属实的,给予企业补发。

  企业经营过程中有变更名称、地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发生转让、增资、合并等情况,应持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到外汇局办理更换外汇登记证手续。

  企业经营期满或因故导致经营终止,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解散的,在清盘后30天内,持工商管理机关注销通知书、董事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注销手续。外汇局同时收回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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