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龙星 / 2015-08-21 浏览
出口单位申领的核销单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海关报案,同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挂失手续。
除少数贸易方式(如捐赠、暂时出口等)外,其他一切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出口单位在向海关报关时,必须出示事先从外汇管理局领取的盖有“监督收汇”章的、有使用期限的核销单,海关审核无误后在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
出口单位遗失出口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
出口企业凭出口核销单在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报关之后两个月内将报关单、商业发票及出口核销单存根送交外汇局以备核销。 ...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即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和出口收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是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重要凭证。 ...
银行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时应与银行留存联、收款人记帐联同时套写,并具备以下要素:经办银行名称、结汇或收帐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和帐号、收汇金额和币种、各类扣费明细及金额和币种、净结汇或入帐金额及币种、申报号码、核销单编号、“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字样、银行业务公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章。 ...
对多次出口、一次收汇的,银行应当要求出口单位提高该笔收汇对应的所有核销单编号,在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时,应当将这些核销单编号全部填上。 ...
(1)不属于出口收汇以及暂时无法确定为出口收汇的; (2)不是直接从境外或者保税区收入的; (3)进入除外汇结算帐户之外的其他各类外汇帐户的; (4)已进入各类外汇帐户(含外汇结算帐户)后,再从该帐户中结汇或者划出的;从境内其他单位或者从同一单位其他帐户...
代理出口项下由代理方收汇,如代理方有外汇帐户,需要将属于委托方的外汇化转委托方时,应当将所收外汇全部进入代理方的外汇结算帐户,银行给代理方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代理方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汇化转;如代理方没有外汇结算帐户,则应当结汇,银行给代理方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代理方将人民币划给委托方。 ...
出口单位遗失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当先向外汇局提出申请补办。外汇局核实统一后,可在接到申请3个月后,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批准件,银行凭该批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补办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注明“补办”字样。未经外汇局批准,银行不得擅自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
出口单位报关后应当及时收汇,即期出口项下的,应当在报关之日起180天内收汇; 远期出口项下的,应当根据在外汇局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日期收汇。 该收汇日期的截止日期为最迟收汇日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
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含180)以上的远期收汇,出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到外汇局送交存根时凭远期出口合同及核销单备案,并在预计收汇日期一栏中注明远期收汇天数。凡未向外汇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 ...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一般贸易收汇金额以报关单金额为准,报关单上成交的价格总额应等于“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金额加扣除相应费用金额之和。 ...
银行应当按照《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结汇,同时给出口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凭此到外汇局办理核销。 ...
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和其他出口货物保险所得的理赔款,银行应当凭出口单位的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或者入帐手续,同时给出口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企业凭此办理核销手续。 ...
对于银行贷款如打包放款或出口押汇,银行在结汇或入帐的同时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需待出口货款收汇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