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自留集团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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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自留集团的基本特征

1、虽然只是一个州以保险公司的形式被批准设立,但根据联邦法律,它也可以在其他州出售保险产品而不需要在每个州都重新获得许可;

2、虽然有保险公司的形式,但仅受到部分保险监管法律的约束;

3、只能承保同类投保人的特定责任风险,包括各种第三者责任保险,如综合责任保险、建筑商错误与遗漏险,董事和高级经理人责任险,医疗责任等职业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但一般不包括传统的劳工赔偿和员工福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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