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沿海某货车司机驾驶卡车运送一批货物到青浦。由于当时正值“麦莎”台风肆虐,风力强劲,将车上的货物意拳刮落,卡车后行驶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因为雨太大,看不清前方卡车有货物掉下来,避让不及,使他的汽车撞上货物,车头局部受损。
关键问题
因为货物掉落对第三人的车辆造成了损失,是否能以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
专家意见
针对车载货物掉落的责任,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如果车主未投保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
由于车载货物掉落而造成第三者车辆受损是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条款,所以卡车车主不能以第三者险标准申请理赔。因为在第三者险免赔条款上已明确,汽车货物从车上掉落而造成第三者人身受伤或财产直接损失,无论在法律上是否由被保险人承担理赔责任,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理赔的。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专门的险种“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即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案结论
保险公司已经推出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专为货物从车上掉落后,造成第三者人身受伤或财产直接损失的情况进行理赔。本案中如果车主未能投保此险种,那么保险公司只能爱莫能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