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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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内容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考虑到这几十年时间中的投资复利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和养老金加速增值的作用。

在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中,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又可称为个人年金.主要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根据政府对养老保险计划的征税时点(缴费阶段、取得年金投资收益阶段以及养老金领取阶段)的不同,以E(ex—empt)和T(tax)表示在这i个时点的征税情况,主要可分为EET、E1Tr、TEE和rrE等四种模式,国际上通行采用EET模式,即在养老保险金计划的缴费和获取投资收益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这种做法在国外十分流行,政府借此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以获得养老风险保障,缓解个人和社会都面临的养老难题。

延税型养老保险在发达国家早已普遍实施。在2007年,上海作为我国老龄化问题最为严重的城市便开始了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相关课题研究。并且在2009年,上海保监局还牵头组织8家保险公司成立了试点工作专项小组,研究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产品、实施细则、系统建设、监管制度等内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具体试点实施方案在我国还有待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多部门对细则进行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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