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较多见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有以下三种:
1.政府牵头统一管理
中央政府授权一个国家行政机关,通常是一个部或委员会,下设各级分支机构,对社会保险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典型的以英国为代表。英国自16世纪就由中年设立国民保险部,1966年后改为卫生社会保险部和办事机构,自上而下实行直线领导。
2.政府监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中央政府授权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保险进分别由有关部门的下属机构实行多头管理。比如劳工部门负责管理失业保险,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医疗保险等。我国属于这一种。
3.工会在保险管理中的作用
工会组织充当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一般在各级工会组织中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委员会,吸收工人代表参加。
在国家立法范围内,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各项社会保险活动。它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直接监督,是一种半自治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