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保险保障各类电子设备,包括操作软件,在正常运作中突然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坏,电子设备险可承保的保险标的分为以下几类。
(1)电子数据处理系统,计算中心。包括信息处理、控制、监测等系统的电子设备。
(2)办公室设备,包括电脑终端、个人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
(3)通讯及无线电系统。包括程控电脑交换机、人造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等。
(4)医疗设备。包括核磁共振仪、CT检查设备、超声波检查设备等电子电气设备等。
(5)运用在科研、天文机构的电子设施及设备,包括电子显微镜、电子望远镜等。
(6)广播、电视台等行业通常使用的电子处理系统。包括接收和发射图像的信号系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