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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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

在涉外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对下列原因所致的保险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

(1)火灾、雷电、爆炸、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三类风险是指保险单条款中列明的风险,倘有未列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任何风险,保险公司则不予负责。因此,涉外财产保险是一种列明风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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