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包龙星2016-07-06浏览 涉外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 在涉外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对下列原因所致的保险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 (1)火灾、雷电、爆炸、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三类风险是指保险单条款中列明的风险,倘有未列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任何风险,保险公司则不予负责。因此,涉外财产保险是一种列明风险的保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