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报告在得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重认可并收到书面确认之后,公估师即可出具正式公估报告。正式的公估报告应包括初步公估报告的基本内容。此外,还应注明保险公估费用和支出以及分摊的任何损余施救费用。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正式公估报告必须由保险公估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合伙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方能生效。
正式公估报告的出具
浏览
浏览
保险公估报告在得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重认可并收到书面确认之后,公估师即可出具正式公估报告。正式的公估报告应包括初步公估报告的基本内容。此外,还应注明保险公估费用和支出以及分摊的任何损余施救费用。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正式公估报告必须由保险公估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合伙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