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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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点

(一)农业风险的内容与可保险范围

农业是弱质产业,其风险可分为四种:

一是自然风险。即由自然灾害(包括农作物病虫害等)造成的欠产歉收,主要表现为区域性、难以预见性的特点。

二是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农民收入的减少。

三是社会风险。有时又称为行为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社会行为不当所造成的风险。

四是制度风险。即制度在变革过程中,由于其结果的不可预见性,使制度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农业保险主要是保前两种风险,即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中对自然灾害的保险最为普遍和重要。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

所谓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实现保护和发展农业的目的,对其实行一定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农业保险险种。它与商业性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

(1)从保险目的上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实施贯彻政府政策为首要目标,有着明确的公共利益取向;而商业性保险是以赢利为目的,属于保险公司的个体行为。

(2)从保险形式上看,政策性农业保险既可采取强制性形式,也可采用自愿参保的方式;而商业性保险则表现为自愿和非强制性的特点。

(3)从保险费的赔偿设计上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带有相对固定金额的特点;而商业性保险的保费设计具有对称的、非固定金额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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