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保险的酝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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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房屋按揭保险得改了

上述规定显然有失公平,如果发生了灾难,造成损失,首先应该考虑修复财产损失,其次再赔付给银行。毕竟它保障的是共同利益,为此,有专家认为,房屋按揭保险得改一改了,应区分几种不同情况,加以约定。

1、如果抵押物住房损坏,保险金用于修复,则不影响抵押合同的履行。

2、如果抵押物住房灭失,应当允许被保险人用保险金再次购买住房,并用新购住宅再抵押给银行,以作为原贷款担保。

3、如果抵押物住房灭失,而被保险人另有住所,且不拟再购住房,可允许他另择住房变更抵押物;若被保险人另有住所,且不再另择住房作为抵押物,则保险金应用于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上海住房险酝酿改革

审议中的上海个人住房保险改革方案,将承保的责任范围扩大到借款人若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将按一定标准承担还贷保险责任,同时保费适当下降。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乌通元先生说,这次的调整绝不仅仅是费率降低那样简单。比如,原来保费是根据住房价格制订的,现在将由消费者的贷款余额决定,如果贷款余额逐年下降,保险公司将计算利息因素,同步下降保费。他说,所有的调整都是从考虑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至于具体条款还在商议之中,不能公开。

一家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则透露,最重要的是,调整中的保险条款在保险责任中,增加了还贷保证保险,如果被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的偿付比例承担被保险人贷款余额本金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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