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公估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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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公估业存在的问题

1、保险当事人的公估意识不足,保险公估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不够

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一般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处理赔偿事宜,很少想到委托保险公估公司处理。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也只想到诉讼。另外,由于我国保险发展的历史原因和保险公司的运作模式,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保险公估不支持和不理解。

2、保险公估公司自身的不足,存在许多影响保险公估业发展的“绊脚石”,主要表现在:

(1)资本金过少。我国《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保险公估公司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从全国来看超过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很少。

(2)技术力量薄弱,技术支撑不够。由于收入不高,加上公估业自身的特点,工作强度较大,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市场定位不清,业务开拓困难。一些保险公估公司开业时间短,市场品牌认知度不高,不清楚自己的专业强项和技术优势,市场目标不准,业务发展较为困难。

(4)公估公司的管理不够到位。

3、保险公估市场有待规范

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比较少、垄断程度还比较高,保险公估尚未能得到普遍采用。而且国内保险公估公司品牌不强,当需要借助保险公估人处理保险赔案时,常常因为保险公司不信任境内的保险公估公司而聘请境外的公估公司。因此,在保险公估人自身执业水平低或外资保险公估人不熟悉我国保险市场的情况下,要做出让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满意的保险公估结论是很难的,极易造成“溢赔”、“惜赔”、“错赔”等结果,影响保险公估的规范运作和信誉。

4、公估行业收费偏低,举步维艰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

2002年全年,在国内开业的23家保险公估公司中,6家盈利,17家亏损。23家保险公估公司盈亏相抵后整个公估行业亏损311.64万元。由于缺少行业标准及行业组织,约束力量缺位,沟通不够,经常出现价格竞争,影响了公估行业的生存与发展。突出表现在车险公估方面,由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压力巨大,加之不当竞争,导致车险行业收费标准较低,盈利困难。

5、保险公估从业人员不够专业

市场要求保险公估人不但应当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必须具备其它相关知识。在保险事故的处理中,保险公估人既要以专家

身份对事故进行权威的技术分析,也要以专家的身份根据保险合同对事故损失进行合理的理算,只有这样,保险公估人的处理结果才能得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公估刚刚起步发展,大多数保险公估人对保险理赔工作尚难以独立、完全胜任,影响了保险公估公司的信誉和权威性。

6、来自外资公估公司的竞争和压力

目前,外资保险公估公司来华设立机构的步伐已明显加快。民族保险公估公司在国内市场尚没有做大做强、没有站稳脚跟的情况下,又面临外资保险公估机构的竞争,这对中国保险公估业生存和发展将是严峻的挑战。因此,我国的民族保险公估公司要主动应对WTO,适应日益竞争激烈的国内保险公估市场,建立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成长道路和模式,尽快完成从求生存到谋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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