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身保险经营中宽限期条款的法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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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身保险经营中宽限期条款的法律体现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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