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险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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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给人类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动辄数亿、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由于地震造成损失的巨大性及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难以运用,商业保险公司多将地震损失列为除外责任。缺乏政府的推动和支持,地震保险难以建立。为解决地震所带来的问题,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地震保险制度,目的是积累地震赔偿基金,为灾后复建提供资金,保障国民在遭遇巨大灾害后能迅速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活,增强防灾意识、防预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21世纪以年来全球地震频发,也引发了消费者对地震保险越来越高的关注。瑞士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代理总经理林唯表示,房屋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购买地震保险的费用远不及我们每年为汽车保险的花费,但长期以来国内消费者对家庭财产保险的了解和关注程度一直比较低。随着今年来地震的频发,消费者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知程度已有明显上升趋势。

地震险,一直都是中国保险业应该触及却不敢触及的领域,这是因为在大灾面前,险企的赔偿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一个不小心,一场地震可能让整个保险业赔的倾家荡产。国内没有真正的地震险,而且在绝大多数其他可能涉及的险种中,地震也属于除外责任,比如在财产险、房屋险中,地震都被列入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渐渐地,将地震涵盖进责任范围的保险也问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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