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再保险的分类

浏览

合约再保险按合约的内容,主要分下列四种:

1、溢额合约再保险

所有业务,其保险金额超过分保公司的自留额时,即依照合约订定的线数,分给各再保公司。如自留额为一百万,合约总共20线即二千万,总共线额为二千一百万。

2、比率合约再保险

比率合约再保险又称定额合约再保险,即将每一危险承保金额的总共限额由各再保公司依照所订定的百分比分配,凡属于合约范围内的每笔业务,原保险人并无一定的自负额,而按约定的百分率自留,再保险人也按约定的比率接受再保。

3、超额赔款合约再保险

超额赔款合约再保险是指再保险人仅在某一险种业务的每一笔赔款超过分保公司自留额时始负再保给付责任。

4、超率赔款合约再保险

在一特定年度内分保公司之一特定业务的损失率超过与再保公司约定的损失率时,所有超过部份的赔款由再保险人负给付之责。而损失率有签单保费损失率与满期保费损失率。

签单保费损失率=当期已付的损失/签单保费

满期保费损失率=当期已付的损失/满期保费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