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险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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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险合同又称为第一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说”又称继承说,其观点认为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性质一样,其性质源于原保险合同的性质,即原保险合同是人身保险合同,具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亦然;原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合同,具经济补偿性质,再保险合同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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