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

浏览

加保:

 

(1)申请办理加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但带有死亡责任的险种,投保人申请加保,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少儿类保险除外)。

(2)申请办理加保,一般在缴费对应日前一个月提出,如缴费对应13之后要求加保的,应先缴纳续期保费后再做加保。

(3)加保后累计保险金额不能超过该险种的承保限额。

(4)原保单如有特别约定,同样适用于加保部分。

(5)加保缴费形式同原险种的缴费形式。

(6)下列情况不予办理加保:

①原保单承保时是次标准体;

②缴费期满;

③已发生伤残医疗给付或已领取生存金的保单;

④被保险人年龄超过50周岁的保单。

(7)缴费对应日前收到加保缴费的,批单生效日为缴费对应日;缴费对应日之后收到加保缴费的,批单生效日为收到保费的次日。

(8)加保应备文件:

①保险单;

②变更申请书;

③投保人或被险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

④加保带有病故、病残保险责任的险种,还应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少儿类险种还应提供投保人的健康告知书)。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