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保障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过去几年中,我国的寿险业曾经有过大幅增长。从增长的结构分析,这种增长主要源于分红险等非传统产品的迅速扩张。问题在于,我国的分红产品仅仅是吸取了传统资本市场产品的特点,而没有很好地保持保险产品的保障特色,因而,这些产品极易受到共同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竞争,而且,由于对投资过于依赖,一旦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就会导致寿险业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
营销队伍的专业水准有待提高。到2002年底,我国获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认证的已有120万人之多,然而,在代理人队伍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们的素质与质量却并没有相应提高,甚至有所下降。一项对上海市的研究显示:保险代理人中,待业及下岗人员占91%,高中及以下学历占80%,这与投连险作为一种高端寿险产品的发展需要不相符合。投连险的发展,要求其营销人员必须专业化,他们应能综合运用风险管理、证券和房地产投资以及税收和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的理财知识,需要建立终身学习的制度,以便随时充实专业知识,更需要牢固树立以客户利益为导向、持续不断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在这方面,我们的差距是相当大的。
投连险作为一种高端的寿险产品,它的发展需要高端的营销人员;培养大批注册理财师队伍应属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在国外,注册理财师已经发展成相当成熟的职业,同律师、医师一样,理财师行业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无庸讳言,要建设这样的队伍,在我国尚需花费很大的力气并需相当长的时间。
保险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尚待完善。中国虽然经历了长达20余年的企业改革,但是,迄今为止,我们依然不能说已经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模式。各国的实践告诉我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同时在产权制度的改革、内部治理的深化、业务治理的强化和外部治理的完善等多方面同时获得进展,方能取得真正的可持续的效果。当前我国的一些改革模式显然将此简单化了。
关系投资理念的缺失。众所周知,以养老基金、寿险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力地抛弃了有效市场理论和被动投资策略,开始积极地实施关系投资,积极参与目标公司的治理。借助这种制度安排,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全球准则、公司治理的核心规划和方针、公司治理政策等制度的出台,并成为改善公司治理效率、进而提升资本市场效率的积极因素。
保险业积极参与被投资对象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较之于传统的短期投资,一方面有助于促进被投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证保险公司自身的长期稳健运营。正是在这一方面,保险业在实现长期储蓄与长期投资匹配上的独特优势,以及保险基金作为契约性机构在多层次金融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方能得到充分体现。
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最新理论以及欧美国家的实践都表明:保险业能够通过关系投资的方式,提升本国的资本市场效率。通过探索和引导适合国情的公司治理模式和公司法体系,中国保险业将能够在改善中国公司治理和提升資本市场效率方面大有作为。
资本市场的低效率制约了投连险的发展。既然投连险将自己的盈利模式建筑在投资之上,资本市场是否有效率自然就对其健康发展形成硬约束。遗憾的是,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长期调整之中,不仅投资产品极为有限,尤其是缺乏发达的债券市场,就是股票投资也长期被系统性风险主宰。在这种环境下,投连险要想“独善其身”便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