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入业务是按分保合同接受的分出公司的业务。分入业务核算主要是审核分保账单,计算分保收支项目,正确计算分保损益。
对于分入人分入业务的核算内容包括分保费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分保赔款和费用的核算、提存准备金核算三项内容。
(一)保费收入的确认与核算
分入人的分保费收入一般于收到分保账单时确认。因为分入保费收入有三个条件:一是分入人收到分保账单时开始承担再保险责任;二是分保费收入金额是可以确定的;三是分入人收到分保费的可能性很大。分入人在收到分出人发出分保账单时,按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费进行核算。
(二)分保赔款和费用的核算
分入人在收到分出人发来的分保账单时,按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赔款和费用的金额进行核算。
(三)提存准备金的核算
再保险业务提存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长期责任准备金。根据国际惯例,也为了真正反映再保险业务的损益,一般以3年为一个损益结算期。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当期营业收支差额全额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再保险准备金的提存、转回账务处理与财险业务相应准备金的账务处理方法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