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保险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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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保险的责任范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规定,这项保险业务的责任范围是:被保险人在国外期间,包括出国往返途中,由于遭受意外事故引起的伤残或死亡(或因遭受意外事故后,在180天以内致残或身故的),由保险公司根据不同伤害程度,给予一定比率的辖偿。但有些原因造成的伤残死亡,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负责任,如战争,疾病、打架斗殴,打猎,爬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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