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性原则。就是要求农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能够尽可能地反映同农业保险密切相关的全部经济现象的各个方面。首先指标体系的设计要能够满足当前业务的需要;其次还应该尽可能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
(2)联系性原则。就是要求农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各个部分和各项指标之间以及同其他保险业务、经济部门和国民经济指标之间,保持相互衔接。
(3)统一性原则。该项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农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中有联系的指标,在口径和计算方法上必须一致;第二,同一指标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上保持一致,以便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对比;第三,统计指标与计划、会计和业务核算指标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