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限度可分为相对免责限度和绝对免责限度两种。
1、相对免责限度
相对免责限度是指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付,不作任何扣除。其计算公式是:
赔偿金额=]×损失率
例如:一批酒具共5箱,每箱价值200元,投保平安险,加保破碎险,约定相对免赔率为2%,后发现第一货箱无损,第二货箱损失2%,第三、四、五货箱各损失5%、4%和3%。保险人支付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赔偿金额=(200×5%)+(200×4%)+(200×3%)=24(元)。
2、绝对免责限度
绝对免责限度是指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扣除免赔额(率)后,只对超过部分负赔偿责任。其计算公式是: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
上例中,若约定的是绝对免赔率为2%,保险人支付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赔偿金额=200×(5%-2%)+200×(4%-2%)+200×(3%-2%)=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