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每张保险单的背面清楚地写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哪些是除外责任,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会将此内容具体告知客户。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消费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责任范围的则不能赔偿。
二是弄清投保险种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市场上较受青睐的家财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首先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三是掌握保险约定
理赔前,应弄清楚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发生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否则,非但不能得到赔偿,还会闹出笑话。
四是明白赔偿手续
保险赔偿能充分体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许多单位和个人就是因为看到别人出险并得到有效及时赔偿后才决定入保的,这一点无可非议。应该强调指出的是,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