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幅度的明显上升是影响商业伞式保险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或许是由于防锁刹车 (ABS) 及气囊的出现,酒后驾车相关法律的实施,汽车保险的赔偿频率在近十年有所下降,但另外一方面,对每起事件的赔偿金额却明显的增加了。据保险服务协会最近的报导,1994年至1999年间,商用汽车保险的赔偿幅度平均每年增长5.5%。进一步分析相关的数据,我们会发现,从 100 万至 200 万这一层的赔偿幅度平均每年增长 22.3%,这要高于同期任何一种经济的增长。
从陪审团的法庭裁决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这种增长的趋势。根据“国家法律评论”的报导,对18至29岁的被造成四肢瘫痪的受害者的平均仲裁赔款额由 1993 年的200万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1000 万美元。法庭裁决的这种上升趋势对商业伞式保险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其实,从我们自身的经历也可以感受到这一点,例如作为分保人,我们经常可以从客户那里得到转分保赔偿。
与赔偿幅度的上升趋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起期点就从来没有上升的迹象(就算是有,也只是小额上升)。这样,那些提供商业伞式保险产品的公司比过去承受了更高层次的损失。而且,赔偿幅度也有所上升。其实,从上面提到的平均仲裁赔款额(对被造成四肢瘫痪的受害者的赔款)的增加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点。所有这些因素作用到一起,肯定会对商业伞式保险技能造成(不良)影响。
对大多数被保险人来说,商业伞式保险都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产品,所以,在公司管理中很少会对这个行业加以关注。即使是在管理上对这个行业的获利性加以关注时,单独的保险业者也很难获得足够的相关资料来发现行业发展趋势并充分的评估其影响。
预计未来还会出现更多的新的风险,其中很多都是根据现在的保险实务和定价方法无法推测出来的风险。目前为止,我们能看到的例子如:毒菌,疯牛病,食物传染疾病,雇佣实务,工作场所暴力,由跨境货运引起的商用汽车环境的变化(随着北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准则的全面实施)等等,甚至石棉风险都有可能会重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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