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精算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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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精算保险精算学起源于寿险中的保费计算,其发展与寿险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而寿险精算则是从寿险经营的困境中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

早期的寿险组织其经营的寿险业务有很大的局限,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寿险业务所承保的对象单一,限制较多;其次,业务量小,尚未大规模经营寿险业务;最重要的是,寿险经营缺乏严密的科学基础,表现在考虑的因素较少,有关计算粗糙不精确。在这样的背景下,造成的是寿险业的不景气,保险技术的停滞不前。

寿险精算学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自身的理论渊源。1693年,英国天文学家、数学家埃德蒙·哈雷根据德国Breslan市居民的死亡资料,编制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死亡表,用科学的方法精确地计算出各年龄段人口的死亡率。哈雷在其中对死亡率、生存率以及死亡率随年龄不同而异等概念的研究,不仅使产生于12世纪的年金价格计算更为精确,也为后来精算的产生奠定了科学的基础。18世纪中期,托马斯·辛普森根据哈雷的死亡表构造了依据死亡率变化而变化的保险费率表。后来,詹姆斯·多德森又根据年龄的差异确定了更为精确的保险费率表,进一步为精算奠定了基础。1724年,法国数学家Abraham de Moivre通过对死亡率及其模型作过的大量研究,提出了一个死亡法则,即将一定年龄对应的生存人数看作这一年龄的函数。Moivre的这一死亡法则成功地计算和简化了当时棘手的年金问题。这些科学家的工作为寿险精算学的建立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奠定了其数理基础。

1756年英国人詹姆斯·道森被以年龄偏大为由拒保,他鉴于此事,提出了保险费应与死亡率相挂钩,随投保人的年龄和预期寿命不同而有所差异等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这一理念就是现代寿险精算学的雏形。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的寿险公司——伦敦公平保险公司。该公司采纳了道森的方案,以死亡表为依据,采用均衡保费的理论来计算保费,并且对不符合标准的投保人另行收费。寿险经营据此打开了新的局面,同时寿险业务开始步入科学的经营之路。该公司的成立,标志着现代寿险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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