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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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

1.职业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例如,美国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因职业风险不同被分为十档。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不同职业类别的风险发生概率分别计算所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通常分为六档,表为中国人寿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职业费率表。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率为5‰;意外医疗保险费率为8‰。(资料来源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999年6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2.特别费率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对一些具有较高风险的行业或单位保险人拒绝承保,但这些行业或单位在原来职业类别费率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费率比率保险人可以承保,这个费率称为特别费率。特别费率由保险人的核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不同的职业类别分别厘定。如有些保险人规定特别费率不得低于第六级职业类别费率的150%。

3.短期费率

对于属于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保险期限不满一年的特殊情况,其保险费率按短期费率计算。保险期间在15日以上(含15日)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1个月以上,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2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依此类推;短期费率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见表)。(注:资料来源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999年6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保险期间在15日以下(不含15日)按日费率计算,日费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日保险费率=年费率÷360×保险期间日数×2.5

如果保险期未满发生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未满期保险费(1年期)=保险费×(1-经过月数÷12)

投保人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应将被保险人的职业、性别如实填报,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从事的不同职业的危险大小,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变更职业,风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调整后的职业,重新调整费率或决定是否继续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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