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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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对于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一切险、平安险和水渍险),中国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以下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海洋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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