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应遵照什么流程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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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有: a.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 b.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c.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d.担保人相关材料等。

  (2)签定合同 如银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客户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如银行认为不可行,则将客户申请材料退还。

  (3)落实担保 客户签定借款合同后,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

  (4)贷款获取 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客户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银行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客户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 按用款实际期限,贷款即将到期时,借款客户应筹集资金以按时归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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