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博特模型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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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博特模型的假设

(1)辖区选择。家庭可“购买”地方政府,选择提供理想地方公共产品的辖区居住。有足够多的辖区保证每个家庭找到理想的辖区。

(2)信息和流动性。所有的公民都能得到关于不同辖区的所有有关信息,在辖区间迁移是无成本的。

(3)无辖区间溢出。没有与地方公共产品相关的外部性;所有来自地方公共产品的利益都归属于本辖区的居民。

(4)无规模经济。平均生产成本与产出无关。

(5)人头税。地方政府课征人头税来提供公共产品。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该模型认为消费者投票人会在众多提供不同公共劳务水平的社区中进行选择,寻找一个公共劳务提供水平及税收负担符合其要求的社区前去居住,因而具有相同偏好的人会居住在同一区域里。

例如,对公园有较低需求的人们会选择对公园的预算较低的辖区居住,相应地也支付较低的税收。人们表达对现在居住的地方政府不满意的方式就是迁移到其他辖区去。这样,人们通过这种“以足投票”的方式,显示了自己对地方公共产品的偏好,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种类似私人品市场价格的信号;而地方政府则会像市场上提供私人产品的厂商一样对该信号做出反应,力图以最低的税收成本向具有相同偏好的居民提供一揽子满足他们需求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否则居民将从该地区退出。这样,通过居民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活动,实现了地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如前所述,多数票决策规则下结果无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的偏好是不同的,如果住在一个辖区的居民对公共产品有相同的偏好,他们就会对公共预算规模达成一致。假定一个地区起初有三个相同的城市,每个城市有三个市民——S类型、M类型、B类型。对于公共产品A,三个S型市民偏好的提供水平为As,三个M型市民偏好的提供水平为Am,三个B型市民的偏好水平为AbAs<Am<Ab,也就是说,在每个城市,起初市民对于公共产品的偏好都是异质的。在多数票决策制下,每个城市都将选择A。水平的公共产品A,这并不一定是最优的地方公共产品规模。按蒂博特模型,三个市民会在城市中进行流动,具有相同偏好的市民住在一起,因此将组成三个城市,第一个城市由三个S型市民组成,第二个城市由三个M型市民组成,第三个城市由三个B型市民组成。在S型市民组成的城市,公共产品A的供给规模为As时,每个市民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由于三个市民的偏好相同,在三个市民共同分担公共产品成本时,在As水平,公共产品A的社会边际收益也等于社会边际成本。因此,As对每个市民都是最优的公共产品规模,他们在选举中自动达成一致意见,这也是这个城市的最优公共产品规模。在另两个城市可作相似的推断。可见,蒂博特模型的一个重要政策含义是人们在不同地方政府辖区之间的流动会阻止多数票规则进行决策带来的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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