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M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批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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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M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批评与发展

GHM模型认为,委托代理理论作为一种完全合约理论,也不能解释企业的边界,而且在完全合约的条件下企业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是GHM模型用剩余控制权解释企业所有权的原因。委托代理理论被称为(完全)合约理论,GHM模型被称为不完全合约理论,似乎二者都是“合约理论”。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认为信息不对称,而后者是信息完全假设;前者认为投资和收益是可预知的,而后者认为不可预知。

GHM模型对其先驱理论的重要发展和主要理论贡献总结如次:区分剩余收入权和剩余控制权;对交易费用理论提供了一个正式而规范的分析模型;找出了科斯提出的企业中配置资源的“权威”;指出了合并也有费用,从而使企业边界的界定变得清晰;提供了规范化分析所有权结构(不同的合并类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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