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以下事项中,哪些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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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以下事项中,哪些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A、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元的设备,于合作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运抵企业所在地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50%比例进行分配

答案:BD

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第19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第20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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