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施特劳斯被称为“圆舞曲之王〃

浏览

界(英语〕,又称华尔兹,即圆舞曲,这是一个开朗、轻快而十分吸引人的名称。当人们欣赏轻快、优美的圆舞曲时,会想起圆舞曲之王一一约翰.施特劳斯及其一家对圆舞曲所作的贡献。

  约翰,施特劳斯〔1825—1899〕,奥地利杰出的作曲家、小提琴演奏家、指挥家。他的父亲是维也纳的轻音乐作曲家兼指挥家。他与父亲同名。他自幼热爱音乐,成年后在维也纳组织了一个管弦乐团,曾赴奥地利、波兰和德国等地,举行他自己及父亲创作的圆舞曲旅行演奏会,使起源于奥利地民间舞曲的圆舞曲,很快在欧洲各地以至全球流传开来。

  他一边演奏小提琴,一边指挥。这个乐队演出技巧很高,使人们听后得到美的享受。他的音乐风格既保持了奥地利民间创作特点,又具有民间音乐所特有的朝气和美感,同时,在创作中还吸收了欧洲其它国家音乐文化的某些特点,成为结构简练、节奏灵活、旋律优美、感情奔放的圆舞曲体裁,很快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欢迎。

  约翰,施特劳斯创作的圆舞曲有498首,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的森林》、《春之声》、《艺术家的生涯》、《皇帝圆舞曲》等最为著名。除圆舞曲外,他还创作了歌剧《蝙蝠》、《罗马狂欢节》、《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等16部歌剧。他的父亲老约翰,施特劳斯,他的两个弟弟和一个儿子,在圆舞曲方面也有着光辉的成就。

  约翰,施特劳斯才华出众,创作上才思敏捷,有的曲子往往是只把主要乐句告诉乐队,就可以很快地演奏出来。由于在圆舞曲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贡献,他被称为"圆舞曲之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