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的历史沿革

浏览

嘉荫县,原名佛山县。境内濒临黑龙江南岸有座山峰,清代礼教徒于山上建有观音庙,故称“观音山”。后来通称为“佛山”。

1955年为更改重名县名时,以南境嘉荫河命名,改为嘉荫县。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管辖。

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观音山设置佛山府,于乌云河设置乌云直隶厅。均定“缓设”。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添设萝北厅设治局(后改萝北县),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

1916年5月,于萝北县北境温河镇设置乌云设治局,佛山一带归乌云设治局管辖。

1927年7月12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布训令,于乌云设治局东境佛山镇(宝南镇,今保安村)设置佛山设治局,9月1日为设治局开办日期。隶属黑河道。因佛山镇无民房租赁,设治局在朝阳镇租用民房办公。

1929年2月14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将佛山设治局改为佛山县,列三等县。由省直辖。

1930年6月,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于朝阳镇修建县署,9月末落成,佛山县政府移入新房办公。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1年8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嘉荫县

嘉荫县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

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大部分区域并入逊克县,乌云河以南地区划归佛山县。同年8月,县矿(金矿)机构合

署,县政府驻北沟(乌拉嘎金矿所在地)。为便于对金矿生产的领导,同年12月批准划归松江省管辖,翌年3月正式办理接交手续。

1949年5月,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又决定划归松江省。

1951年10月,县政府由乌拉嘎金矿驻地北沟移驻朝阳镇。根据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的批复,于1953年3月,将佛山县再度划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管辖。后因与广东省佛山县重名,195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将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

1965年12月9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逊克县富饶公社(原乌云乡)划归嘉荫县。

1970年4月,嘉荫县由黑河地区划归伊春地区。

1979年12月14日,改由伊春市领导。

1992年,嘉荫县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东北麓,黑龙江右岸。南与萝北县、鹤岗市为邻,西与伊春市、逊克县接壤,北、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6739平方公里。全县共辖9个乡、镇。

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7.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万人;满、回、朝鲜、鄂伦春、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县政府驻地朝阳镇。

2000年,嘉荫县辖3个镇、6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81004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朝阳镇20519,乌云镇9449,乌拉嘎镇9955,常胜乡4000,沪嘉乡3115,向阳乡7080,青山乡3215,红光乡3983,保兴乡9795,嘉荫农场虚拟镇9893。

2001年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原有行政村98个,撤掉25个,并入到22个行政村中,合并为73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