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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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名初见于西辽的哈密力,元代又称合迷里、渴密里等。明代作哈密。维吾尔语称“库木勒”,含义来历尚待考证。也有认为哈密一名源自公元前乌孙族王“昆莫”,“昆莫”居住之地则称为“昆莫勒”,意为“像太阳一样的统治者”。一说系古伊朗语,意为“盆地、洼地”。又据《西域词文志》:为“哈勒密勒。之转音,意为“回语”的“瞭望台”。此说恐误。据《辛卯侍行记》:“缠回之称哈密,皆曰哈木尔或呼库木耳。元和志伊州纳职县北有俱密山,是哈密因山得名。……哈木尔,即明初之哈梅里。”一说为早期间尔泰语,意为“大门”,因地处西域大门而命名。哈密古称“昆莫”,曾为乌孙王昆莫游牧地,后演变为昆吾。汉时称伊吾或伊吾卢,为匈奴呼衍王南部牧地。东汉永平十六年(73年)在今四堡地方置宜禾都尉。东汉建初六年(81年)设伊吾司马。三国时曹魏政权设宜禾伊吾都尉。北魏泰常七年(422年),唐契被柔然政权封为伊吾王。北魏太和十二年(489年),北魏置伊吾郡。隋大业六年(610年),隋设伊吾郡和柔远镇。伊吾郡首府从四堡迁至新伊吾(即今之回城),柔远镇设在今之沁城。唐贞观四年(630),唐置西伊州。两年后改称伊州,辖伊吾(今哈密)、纳职(今四堡)、柔远(今沁城)二县。唐末转附西汉金山国(为河西汉人张承奉所建)。后又依附于西州回鹘。宋时,州将陈氏家族统治哈密。元时称哈密力,隶甘肃行省。明永乐二年(1404年),诏封元裔安克贴木儿为忠顺王,哈密成为明王朝统治下的一个地方王国。两年后置哈密卫

哈密地方王国受封至被吐鲁番汗攻占,经11世,凡135年。明末清初,哈密转属叶尔羌汗国。叶尔羌汗国灭亡后,哈密又先后被准噶尔蒙古汗噶尔丹和策妄阿拉布坦势力所控制。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哈密维吾尔族首领额贝都拉摆脱准噶尔统治,归附清朝。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额贝都拉长子郭帕伯克在巴里坤生擒噶尔丹之子及其部属,押送北京。清政府封额贝都拉一等札萨克,颁札萨克印,赐红纛。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设哈密厅。同时派驻钦差办事大臣、协办大臣各一员。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哈密升为直隶厅。

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通判改称知事,隶镇迪道。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哈密县隶属哈密行政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划哈密县天山以北的吐葫芦等6区为伊吾县行政区域。

1949年成立哈密专员公署,驻哈密。

1961年,国务院决定以哈密镇为基础成立哈密市(县级)。次年11月奉命撤销,恢复哈密镇建置。

1977年1月,国务院决定恢复哈密市,划哈密镇、城郊公社及回城公社大营门大队、陶家宫公社上阿牙大队、红星三场为市区,面积58平方千米。中共哈密市委、市政府于当年3月组建成立。

1978年,中共哈密县委、县政府从老城迁至大营房办公。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撤销哈密县,政区并入哈密市。

1984年5月,撤县并市工作完成。从1984年末至1985年初,在农村体制改革中,根据“政社分离”的原则,恢复了区、乡、镇、村建制。此后“人民公社”名称不复存在。

1994年底,哈密市政府下辖2区、2镇、3个街道办事处、20个乡、43个居民委员会、112个村民委员会。

1996年,对行政区划作了较大调整,撤销沁城区及所属的小堡乡、芨芨台乡;撤销天山区及其所属的榆树沟乡、板房沟乡。二道沟乡更名为天山乡。恢复设立星星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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