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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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1世纪,顶山地区隶属扬州府。

周灵王元年(公元前571年),地属楚国棠邑县。

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棠邑县属越国,顶山仍属棠邑县。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更行郡县制,始置棠邑县,属九江郡。

楚汉相争时,棠邑初属九江郡,后属汉淮南郡。

三国鼎立之际,顶山地区先属魏,后属吴。

东晋隆安元年(397年),浦镇东、南门地带正式建立宣化镇,属尉氏县。

隋开皇四年(584年),撤销尉氏县,顶山属方州六合县的孝义乡。

唐、宋、元各代顶山均属六合县。

元朝初期(1279年),浦口为浦子市,也称浦子口,浦口因此而得名。从元代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以前,浦口地区范围指现浦镇东、南门一带。

明初,顶山地区仍属扬州府六合县孝义乡(今浦镇东、南门一带)。明朝皇帝朱元璋曾在此建造周长8公里的城廓。明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划六合县的孝义乡和滁县、和洲的一部分建江浦县。

清雍正四年(1726年),顶山属江浦县东乡。光绪十七年(1891年),顶山仍属江浦县东乡,原东乡10保并成8保。光绪三十四年,诏划自治区域,始行市、乡制,东乡改称浦口市。

民国三年(1914年),为省、道、县三级制,县以下实行区、乡制,顶山属金陵道江浦县。

民国一十七年(1928年),取消保制,改组新村制,浦口市改为浦镇区。

民国一十八年(1929年),属南京市第八区(下关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扩并乡镇,废闾、邻制,推行保、甲制,现石佛村、临泉村和珍珠泉旅游度假区属江浦县一区,南门镇属二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浦镇南门的龙山乡并入虎山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浦口区被划为南京市第八区。

1949年4月21日,顶山地区全境解放。同年5月,顶山地区所辖南门镇和南镇归南京市第八区管辖,石佛乡和九袱乡仍归江浦县管辖。10月,南镇农村部分划出成立吉袱乡并设乡政府,隶属南京市第八区。

1950年5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将第八区改为第七区,隶属关系不变。8月12日,撤销中共南京市第七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共南京市第七区委员会,隶属关系不变。

1956年,将江浦县的石佛乡和九袱乡划入浦口区管辖。

1958年,顶山地区划有南门镇、杨北乡、吉袱乡,石佛乡撤销。同年顶山地区农村成立红旗人民公社

1959年,红旗人民公社改为浦镇人民公社。

1963年,浦镇人民公社撤销顶山地区成立吉袱、定山公社,同年定山公社易名顶山公社。

1965年,顶山、吉袱公社合并为顶山公社。

1983年,撤社建乡,顶山公社改设顶山乡。

1989年,撤乡建顶山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1995年,南门镇并入顶山镇。

2002年,撤顶山镇改设顶山街道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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