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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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夏商属梁州,周属巴国,秦属巴郡。南北朝之前都是江州县属地。

南北朝时期,南齐武帝永明五年(公元487年)建县,为江州县。西魏(553-557年)改为江阳县,兼置七门郡,县治在今江津顺江;北周孝文帝元年(557年)县治迁至今几江。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撤销七门郡。开皇18年(公元598年),因县城地处长江之要津而改江阳县为江津县,隶属于渝州。

唐代,武德三年(620年),划江津县西部设置万春县。武德五年(622年),改名万寿县。

宋朝,乾德五年(967年),撤销万寿县并入江津县。

元代,至元16年(1279年),属重庆路总督府自辖的录事司。

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设置重庆府,江津仍属重庆。

清朝,江津县属四川省,康熙七年(1668年)改设川湖总督,康熙19年(1680年)又改为川陕甘总督治下川东分巡道重庆府。

中华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重庆蜀军政府与四川军政府合并,设重庆抚府,后改为川东观察使,辖川东南54州、厅、县,后改川东观察使为川东道,辖36县,江津均在其中。

民国24年(1935年),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查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12月属四川壁山专区;1950年,壁山专区划归川东行署;1951年1月,壁山专区由壁山县迁往江津县,改称为江津专区;1960年,江津专区驻地迁往永川,仍称江津专区,后改为江津地区;1981年改为永川地区;1983年2月撤销永川地区并入重庆市,江津县属重庆市辖;1992年,江津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四川政府委托重庆市政府代管;1997年,江津市划归重庆直辖市管辖;2006年,江津撤市设区,行政管辖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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