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宝丰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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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历史悠久,远在旧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在此

劳作生息。

商周时为应国属地,春秋初属郑,后属楚,战国初期属韩。

秦置父城县,汉因之。隋、唐时先后为汝南县、滍阳县、武兴县、龙兴县。

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因当时县境内有白酒酿造、汝官瓷烧制,冶铁工场等,物宝源丰,宝货兴发,奉敕赐名“宝丰县”。

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曾改宝丰为宝州,清初复名宝丰至今。

民国初年宝丰县属汝州直隶。

1913年,属河洛道。

1927年,属河南省行政督查区。

1933年,属河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7年,属豫陕鄂解放区第五专区。

1948年,属豫西解放区第五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宝丰县属河南省许昌专区。

1960年,撤销县制,原辖行政区域归平顶山管辖。

1961年,恢复县制仍属许昌专区。

1983年至2014年,属平顶山市市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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