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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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于公元前154年(汉景帝三年)开始命名为海昏县,是江西省最早设立县治管理的十八县之一,公元185年(汉灵帝中平二年)改名新吴,公元943年(南唐保大元年)为表示“弃旧迎新”之意改名奉新。

新县春秋时属吴,战国时属楚,秦属九江郡,汉初属豫章郡。汉景帝三年(公元前

154年)开始命名为海昏县,和帝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海昏分置建昌县,汉灵帝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分海昏、建昌两地,设置新吴县,县治在今会埠故县,属豫章。唐中宗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县衙由故县迁至冯川。南唐保大元年(公元943年),吴把帝位让于唐,为避嫌,遂更新吴为奉新。

1949年7月8日获得解放,1958年前属南昌专区管辖,1959年1月始划归宜春地区管辖。2000年8月宜春撤地设市,仍辖奉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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