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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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5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今永安夏江村、桂城龙一村已有先民居住,他们以捕渔、狩猎为生。公元前111年,即西汉元鼎六年,始建高要县,隶属苍梧郡,鼎湖属高要县辖地。明洪武年间,推行厢乡都图制,鼎湖属高要县下围乡和亲仁乡。公元1855年(咸丰五年),属高要县头班第一区文明堡和四班第六、七区。公元1928年(民国17年),推行区乡制,将都堡改为乡。公元1937年(民国26年),先复班制,后改联乡办事处。9月,将联乡办事处改为区署,为高要县第四区和第一区的文园乡,辖176条村2.18万户,总人口8.53万人。公元1943年10月(民国32年),高要县废镇缩乡,为第一区东文乡一部分和第四区。

1950年9月,为高要县第四区和肇庆镇双东乡小部分(即前文明堡)。

1953年5月,为高要县第八、九区。

1955年2月,第八、九区分别改称广利区、永安区。

1957年3月,小乡并大乡,广利区各乡并为广利乡、文园乡、桂院乡、九坑乡、头溪乡和广利镇,永安区各乡并为布廊乡、永安乡,下莲塘乡和贝水乡。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并为广利乡、永安乡和头溪乡。同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3个乡合并成立广星人民公社。公社内设一团(广利)、二团(沙浦)、三团(永安),各团内设营、连。

1959年7月,广星人民公社划分为广利、永安、沙浦人民公社。

1983年4月,实行区建制,设广利、永安、沙浦区,区内原大队改称乡。

1986年11月,撤区建镇,设广利、永安、沙浦镇,镇内各乡改称村。

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从高要县析出设鼎湖区,为肇庆市(地级)辖县级区。

1988年3月2日,肇庆市鼎湖区正式挂牌成立,辖广利、永安、沙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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