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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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是天津市区退海成陆最早地区之一。早在战国时期已有先民足迹,隋唐时期有人定居。

元代属大都路郭州武清县,延佑三年(1316年)于直沽设海津镇,属于海津镇管辖。

明永乐二年(1404年)又在直沽设天津卫,卫城的东门外和北门外地区属顺天府武清县。

清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改天津卫为天津州,属河间府;九月,又改天津州为直隶州,管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河北区属天津州或天津直隶州管辖。

雍正九年(1731年),吏部议覆直隶总督唐执玉的奏请,认为“天津直隶州系水陆通衢,五方杂处,事务繁多,请升州为府,设知府;附郭置天津县,设知县”;与原辖之青县、静海,及沧州、南皮、盐山、庆云统归天津府辖,直至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

中华民国建立后,初袭清制。

1913年废除府制,实行省、道、县三级。1914~1927年属直隶省津海道天津县。

1928年国民政府将天津改为特别市,市下设区。之后,今区境先后隶属于几个区。直至1952年区境才有了完整的政区,时称三区,1956年改称河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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