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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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时庄行属会稽郡海盐县,南北朝地属吴郡前京县,隋朝时改属昆山县,唐天宝年间地属华亭县。

清雍正四年(1726年),奉贤建县后,庄行地属奉贤县白沙乡十三保,云间乡十二保。

清宣统三年(1911年),庄行属江苏省苏州布政司松江府奉贤县西三乡。

民国18年(1929年),庄行为江苏省松江地区奉贤县第八区。

民国22年(1933年),改为第二区。

民国26年(1937年),日伪在上海浦东成立上海大道市政府后,改上海市政督办,庄行为奉贤县之一镇。

民国31年(1942年),系伪上海特别区奉贤特别区第二分区。

民国35年(1946年),改属江苏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奉贤县庄行区。

民国36年(1947年)改为庄行镇。

1949年5月14日,奉贤全境解放。全县分为六区一镇,隶属苏南行政公署松江专区,庄行区为奉贤县第二区。

1957年7月,撤区并乡,高级社代替基层行政村。原庄行镇、芦泾乡、烟墩乡、华严乡、潘垫乡合并建立庄行乡,下辖19个农业生产高级合作社,实行乡治制。

1958年10月,成立东风人民公社

1959年春,改名庄行人民公社,此后,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置25年不变。

1984年3月,政社分设,建立庄行乡人民政府,恢复乡治制,实行乡管村体制。庄行人民公社作为经济组织继续保留,

1987年8月,成立庄行乡农工商联合社,取代人民公社职能。

1994年2月9日,撤乡建镇,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庄行乡建制,建立庄行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2003年12月1日,奉贤区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庄行镇、邬桥镇,两镇合并建立新的庄行镇,继续实行镇管村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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