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是怎样分裂成两个德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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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经过数百年的封建割据,于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时,首次实现统一,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此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并很快过渡到帝国主义阶段,至二十世纪初,德国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个工业强国。1914年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1918年以失败告终。1939年德国又挑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5月8日希特勒无条件投降。根据《克里米亚声明》和《波茨坦协定》规定,战败的德国应该成为一个统一、独立、爱好和平与民主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没有出现以前,德国暂由苏联、美国、英国和法国四国分区占领,首都柏林也由四国分区管制。

  由于东西方盟国的立场、目的和利益不同,对各项协议都作了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就德国的统一和柏林问题等,四国及其占领区的各派政治力量展开了激烈复杂的斗争。1948年6月,美、英、法三国占领区合并,并于1949年5月23日单独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联邦德国或西德,9月20日阿登纳组成第一届联邦政府;同年10月7日,苏联占领区也宣告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或东德。自此,统一的德意志国家一分为二,在世界舞台上同时出现两个德国。两个德国均是主权国家,都获得了许多国家的承认,并与之建立了外交关系;1973年又同时被接纳为联合国的成员国;双方又都参加了不同性质的军事、政治、经济集团。近年来,两国之间的关系已有所改善,1972年签订了《关系基础条约》,各自承认对方为主权国家,相互建立正常的睦邻关系,互设常驻代表机构;两国领导人进行互访,就两国关系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两个德国要不要统一,在什么基础上实现统一,应由两国人民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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