赍志以殁,指怀抱着未遂的志愿而死去。同『赍志而殁』。

赍志以殁,指怀抱着未遂的志愿而死去。同『赍志而殁』。

指怀抱着未遂的志愿而死去。同『赍志而殁』。
作谓语、定语;指志愿没有实现就死了
赍志而殁、赍志没地、赍志以没、赍志而没
(1)《中国的西北角·贺兰山的四边》:『岳飞《满江红》有「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之志,可惜他赍志以殁,未能率军直捣贺兰。』
(1)赑贝叔叔给丽沉和宁卿讲了“赍志以殁”的历史故事。
(2)华亭学校的昂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成语“赍志以殁”。
(3)练习本的第三页上面写着“赍志以殁”几个大字。
(4)小加写不出成语“赍志以殁”的拼音。
(5)小明不会写成语“赍志以殁”的最后一个字。
(6)空有满腔抱负而无法施展,终于赍志以殁。
(7)得不了奖,赍志以殁的,也不甘心与草木同朽。
(8)让我们泪如雨下的,是张晖的赍志以殁,令同道中人又弱一个。
(9)而彼贼徒为一人之富贵利禄起见,遂不惜厚诬君父,以致德宗皇帝郁郁引歉,赍志以殁。
(10)所惜天不假年,赍志以殁,善良、坚韧、热情的朱进中永远离开了我们,他生命的指针静静地停。
(11)他的儿子黄百家继承了父亲抢救汉文化的未竟之业,帮助和续修《宋元学案》,但未完成,赍志以殁。
宋·范浚《徐忠壮传》:『议既格沮,兵不复出……而卒赍志以殁,义士所为悼叹者也。』
赍:jī 1、<动>给予;送给。《谏逐客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孔雀东南飞》:『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2、<动>携带;拿着。《史记·李斯列传》:『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3、<动>怀着;抱着。江淹《恨赋》:『赍志没地。』
志志:zhì 1、<名>心意;志向。《观沧海》:『歌以咏志。』《为学》:『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2、<动>立志。《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3、<动>记忆;记;记住。《屈原列传》:『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4、<名>标记。《南齐书·韩系伯传》:『邻居种桑树于界上为志。』5、<动>做标志。《桃花源记》:『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6、<名>记事的书或文章。《项脊轩志》:『余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7、<名>通『痣』,皮肤上的斑或小疙瘩。《梁书·沈约传》:『约左目重瞳子,腰有紫志。』
以以:yǐ 1、<动>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2、<动>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3、<动>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4、<介>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5、<介>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6、<介>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7、<介>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8、<介>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9、<连>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10、<连>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11、<连>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12、<连>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13、<连>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14、<连>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15、<连>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16、<副>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17、<动>通『已』。停止。《齐桓晋文之事》:『无以,则王乎?』18、<副>只是。《冯谖客孟尝君》:『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以往] 以后。[以为] (1)认为。(2)使……成为。(3)把……当作。(4)作为;用作。
殁殁:mò <动>死。《祭十二郎文》:『中年,兄殁南方。』
志:《卯集上·心字部》《唐韵》《集韵》《韵会》职吏切《正韵》支义切,□音鋕。《说文》从心之声。志者,心之所之也。《论语》志於道。《诗序》在心为志。又《广韵》意慕也。《仪礼·大射仪》不以乐志。〈注〉志者,意所拟度也。《礼·少仪》问卜筮曰:义欤,志欤。义则可问,志则否。〈注〉义,正事也。志,私意也。又准志也。《书·盘庚》若射之有志。〈疏〉如射之有所准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又章志也。《礼·檀弓》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疏〉故为盛礼,以章明志识也。又本志也。《左传·襄元年》谓之宋志。〈注〉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又《左传·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注〉为礼,以制好恶喜怒哀乐六志。又记也。与志同。或作识。《周礼·春官》小史掌邦国之志。《前汉书》有十志。《师古曰》志,记也。积记其事也。《后汉·刘骏传》博见强志。又《集韵》昌志切。与帜通。旗也。《史记·张丞相传》沛公以周昌为职志。又箭镞也。《尔雅·释器》金镞翦羽谓之鍭,骨镞不翦羽谓之志。〈注〉镞,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又叶真而切,音支。《楚辞·九章》昔君与我成言兮,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他志。
以以:《子集中·人字部》《韵会》《正韵》□养里切,怡上声。为也。《论语》视其所以。又因也。《诗·邶风》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传·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注〉以鲁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执而问其以。又用也。《论语》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传·僖二十六年》凡师能左右之曰以。《易·师卦》能以衆[音zhòng]正。又《诗·周颂》侯强侯以。〈注〉强民有余力来助者,以间民转移执事者。又同已。《孟子》无以,则王乎。又古以与声相通。《礼·燕礼》君曰:以我安。〈注〉犹与也。《魏书·李顺传》此年行师,当克以不。《韩愈·剥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注〉韩文与多作以。又《集韵》与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郑氏,荀氏皆作似。考证:(《诗·卫风》何其久也,必有以也。)谨照原书卫风改邶风。
殁殁:《辰集下·歹字部》同歾。《玉篇》古文没字。又殟殁,舒缓貌。《傅毅·舞赋》超□鸟集,纵弛殟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