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动症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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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主编的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手册第10版(即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研究用诊断标准中对多动性障碍的诊断标准及1986年第一届全国儿童多动症学术研讨会制定的诊断标准而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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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注意力不集中(至少具备下列6条):

  ①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或在做功课、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出现漫不经心的错误;

  ②在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力,往往有始无终;

  ③别人对他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

  ④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无法按时完成功课;⑤常常遗失生活必需品,如作业本、书、笔、玩具等;⑥常回避或极其厌恶家庭作业;⑦易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

  ⑧组织任务和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

  (2)活动过度(至少具备下列3条):

  ①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蠕动;

  ②不能静坐于自己的座位上;

  ④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

  ④难于安静地参与娱乐活动;⑤表现出持久的运动过分,

  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无法使其显著改观。

  (3)冲动性(至少具备下列1条):

  ①常在提问未完时其答案即脱口而出;

  ②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不能排队或按顺序等候;

  ③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

  ④常说话过多,

  不能对社会规则做出恰当的反应。

  (4)以上症状均持续至少6

  个月以上。

  (5)7

  岁以前起病。

  (6)排除其他精神发育障碍性疾病,

  如孤独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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