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临河区禁渔期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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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的规定,从5月1日起,内蒙古黄河段全面实行禁渔,在一个多月的禁渔期工作中,临河区水产站渔政执法人员辛勤工作,严格管理,禁渔期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禁渔宣传深入人心。

渔政执法人员首先在黄河临河段进出口、沿河饭店、村庄张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二0一五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5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渔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在禁渔前,临河区水产管理站早动手、早安排,渔政执法人员提前深入黄河渔区进行宣传,采取走访、排查、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极大地提高了人们关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的意识。在黄河红柳湾渡口饭店的张老板告诉我们,禁渔期我们不卖黄河鱼,我们为了子孙后代不能把资源捞完吃光。我们现在饭店销售的是池塘养殖的鱼。

二是保护黄河渔业资源成为一些市民的自觉行动。

来到黄河岸边,我们看到有男女老少十多人在黄河岸边放生,有不同规格的泥鳅、鲤鱼约20多斤。刘先生说;我们自愿放生,目的是补充黄河资源,不能让黄河大鲤鱼绝种。渔政人员提醒他们外来品种不能放生,如鄂鱼龟等,不但保护不了资源而且还破坏资源。大家在放生时一定要向渔政部门咨询,了解水生动物的种类和习性。通过这几年的禁渔,人们保护资源,爱护母亲河的意识提高了,黄河上不但看不到有人在捕鱼,而且更看不到有人在电鱼、毒鱼、炸鱼,看到的是人们自发组织、自掏腰包,自觉自愿的把优质的鱼种放归黄河。确实起到了禁渔期、禁渔区的目的。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在今后不到60天的禁渔工作中,临河区水产管理站要继续大力加强禁渔期、禁渔区检查打击力度、在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整治和清理“迷魂阵”“地笼”等违规渔具,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确保黄河渔业资源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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