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学习

学生把以定论的形式呈现给自己的学习材料与其已形成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加以掌握的一种学习方式。它不依靠学生的独立发现,与发现学习相对。美国教育心理学家D.P.奥萨贝尔是倡导这种学习方式的代表。

接受学习常被人认为是机械学习。奥萨贝尔用意义学习理论加以科学分析,指明它不能与机械学习划等号,而完全可以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机械的还是有意义的,取决于学习发生的条件。意义学习需具备两个条件:

(1)学生要具有意义学习的心向,即把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关联起来的意向。

(2)学习材料对学生具有潜在意义,即学习材料具有逻辑意义,可以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可利用的有关的旧知识相联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导致机械学习。

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过程。它要求学生进行一系列活动:

(1)在决定将新知识输入到已有的知识中去时,需要对新旧知识的“适合性”作出明确的判断;

(2)当新旧知识存在分歧或发生矛盾时需要进行调节;

(3)新的命题通常需要转化为个人的参照系与学生个人的经验背景、词汇、观念结构趋于一致;

(4)如果找不到作为调节新旧知识分歧或矛盾的基础,需要对更有概括性、容纳性的概念重新组织。然而,这里的学习任务实质上是呈现而不是发现,上述活动限于要求理解学习材料的意义,新旧知识趋于一体化。

许多学科的材料都是有一定的组织体系的,其中,大部分内容,特别是一些理论性材料,不一定需要亲身实践和独立发现,通过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就可以掌握。在这一点上说,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它比发现学习更为经济实惠。然而,实际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则需通过发现学习才能解决。此外,组织教学以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为主时,其重要职能是组织教材,使清晰、稳定而明确的意义得以实现,并作为有组织的知识体系长期坚持下去。它要求教师进行创造性劳动而不是照本宣科。(见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

参考书目
  1. 邵瑞珍等编著:《教育心理学──学与教的原理》,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