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

具有一定动机和目的并指向一定客体的运动系统。人的动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包括在人的整体活动之中。是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是以自觉的目的为特征,并且总是由一定的动机所激发,因而具有社会的性质。

人的动作就其目的与后果的意识程度可分为冲动动作和意志动作两种。在产生冲动动作时,人对其目的与后果的意识程度较低,甚至处于意识阈下。这种冲动动作往往是由于强烈的刺激所产生的激情而引起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冲动动作可以不受意识的支配。在个体发展过程中,儿童少年容易产生冲动动作,但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这种动作便会逐渐减少。教育工作者应根据儿童少年的心理发展特点,对他们进行教育、诱导,培养其自制力,防止冲动动作的产生。意志动作是以人对其目的与后果的深思熟虑和克服内外困难为特征的。意志动作有两个阶段:

(1)准备阶段。在头脑中提出目的,作出决定,拟定达到目的的途径和方法;

(2)执行阶段。对决定的执行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表现为外部动作;二是表现为外部动作的制止。意志动作的这两个阶段都伴随着克服内部和外部困难所需的意志努力。

动作是通过运动来实现的,但动作并不是个别运动的简单的机械的组合,而是复杂程度不同的完整和有目的的运动系统。动作通过反复练习可以达到自动化的地步。这种自动化了的动作系列称之为技能动作,它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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