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型

体型指的是人体形状的总体描述和评定。体型与人体的运动能力和其他机能、对疾病的易染性及其治疗的反应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在人类生物学、体质人类学、医学和运动科学中受到注意。体型主要由遗传性决定;另一方面,包括人体对环境的适应和人的行为在内的后天影响也使体型发生一定范围内的变化。

描述体型的指标不外乎身体的形态观察和人体测量特征两个方面,制定体型的标准类型的基本要求是既要复杂的人体形状的特征得到完善的、实质上的反映,又要能够把几乎所有的人包括进去。因此,选择符合这些要求的观察项目和测量项目就相当费事,有时不得不包括上百个这样的项目。此外,不同的研究者划分体型等级有不同的依据和尺度。有的使用身体的纵向比例,有的着眼于躯干与四肢的比例,有的注意各器官系统的发育情况及其相互比例;有的注重脂肪沉积与肌肉发育的状况。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再加上实用上的原因,体型尽管已有半个多世纪研究的历史,至今在全世界并不是应用得很普遍。

体型目前实际上定义为决定一个人的形态结构的 3个主要因子的数量关系,这套因子指的是内胚层型、中胚层型和外胚层型。内胚层型是由内胚层发育成的组织占优势的一种身体建造类型,全身各部较软而圆,消化器官肥大,脂肪沉积丰富,故躯干和大腿特大,而上肢和小腿特细。中胚层型是由中胚层发育成的组织占优势的一种身体建造类型。其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颇为发育、体格健壮、结实,有粗壮的外表。外胚层型是由外胚层发育成的组织占优势的一种身体建造类型。其体形细长,显得瘦弱,肌肉组织和皮下组织不发达。

每个人体型的评定都包含这3个体型因子的得分,它们间的关系构成了体型的总评价。一个人的体型可以三维正交坐标系的一个点代表,也可化为二维平面图上的坐标点,这就是评定体型常用的体型位图(见图)。

图

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一般认为体型是基因型,完全由遗传决定。虽然一个人的体格在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状况下可能有所变化,但他的体型据认为是永远不变的。从5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体型是表现型,是变的。以动态的观点研究体型使它获得了新的活力。也就是说,体型的评定不仅可以发现两个人或两群人之间的差异,以及体型与人体某种机能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研究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体型变化的方向(即在内、中、外胚层型中哪种因子占优势)和强度,这使得体型研究提高了实用意义。

如上所述,体型的研究者关于体型的概念往往是不同的。他们从各自关心的角度研究人的体型。比如,少年儿童工作者、医生、体育运动教练员会从各自特定的眼光看待体型,他们注重的体型往往是与某项机能有关的身体部分的类型。不拘泥于内、中、外胚层型的类型划分,对体型的研究引伸到生物学上的人体机能类型,产生了人类生物学的一门新分支──机能生物类型学。如果适当地确定与人体某种机能有关的身体类型,系统地收集资料,又有适当的统计方法及对统计结果的具体分析,体型的研究,或推广地说,机能类型的研究对于特定的职业或其他需要出发选择或改善人的体型会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章